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7篇

99云南网2025-08-05 15:18 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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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

一、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幼儿园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校车使用、管理、驾驶员、照管员以及幼儿乘车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1)园长负责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后勤部门负责校车的购买、维护、保养及校车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3)驾驶员负责驾驶校车,确保行车安全;照管员负责照管幼儿,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4)班主任负责组织幼儿有序乘车,教育幼儿遵守乘车纪律。

4.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校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熟悉校车线路,了解周边道路情况。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应参加幼儿园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校车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包等。

(6)校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和照管员应密切关注幼儿动态,确保幼儿安全。

(7)幼儿乘车时,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在车内嬉戏打闹。

(8)校车接送幼儿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载人、超载。

(9)校车行驶过程中,不得随意停车,确需停车时,应确保幼儿安全。

(10)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应做好每日校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校车事故处理

(1)发生校车事故后,驾驶员和照管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幼儿。

(2)立即向园长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10、120等救援电话。

(3)配合交警、保险公司等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法处理。

6. 校车安全监督检查

(1)园长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后勤部门对校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驾驶员和照管员对校车进行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校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证,年龄在25-60岁之间,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驾驶员需参加幼儿园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驾驶员应熟悉校车线路,了解周边道路情况,遵守交通法规。

(4)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校车照管员管理

(1)照管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年龄在20-45岁之间,身体健康。

(2)照管员需参加幼儿园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照管员应熟悉校车线路,了解周边道路情况,遵守交通法规。

(4)照管员应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救助幼儿。

3. 校车车辆管理

(1)校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应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校车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包等。

4. 校车行车管理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校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和照管员应密切关注幼儿动态,确保幼儿安全。

(3)校车接送幼儿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载人、超载。

(4)校车行驶过程中,不得随意停车,确需停车时,应确保幼儿安全。

5. 校车事故处理

(1)发生校车事故后,驾驶员和照管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幼儿。

(2)立即向园长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10、120等救援电话。

(3)配合交警、保险公司等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1. 校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证,年龄在25-60岁之间,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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