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安全协议书

99云南网2025-04-02 10:17 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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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安全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车辆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用车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使用本公司的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使用者”)。

**第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车辆报废或协议终止之日止。

**第二章 车辆使用前的准备**

**第四条** 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使用说明书,了解车辆的性能、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

**第五条** 使用者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六条** 使用者应检查车辆的安全设施,如刹车、灯光、转向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七条** 使用者应按照车辆规定,加注合适的燃油和润滑油。

**第三章 车辆使用中的安全**

**第八条** 使用者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第九条** 使用者应保持车辆行驶中的安全距离,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第十条** 使用者应使用安全带,确保驾驶和乘坐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 使用者应避免在视线不良、道路湿滑、能见度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

**第十二条** 使用者应保持车辆清洁,避免因车辆污垢影响视线或驾驶安全。

**第四章 车辆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使用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

**第十四条** 使用者应如实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事故。

**第十五条** 使用者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理赔。

**第十六条** 如因使用者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事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使用者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八条** 使用者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如需改装,应征得车辆所属公司的同意。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使用者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者应对车辆的保管和使用负责,确保车辆安全。

**第二十二条** 使用者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因违反本协议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使用者违反本协议,导致车辆损坏或事故发生,使用者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如使用者擅自改装车辆或用于非法用途,车辆所属公司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车辆所属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使用者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车辆所属公司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

1. 车辆使用说明书

2. 车辆保养手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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